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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客栈||::inncn  (index.asp)
--  『风高月黑』  (list.asp?boardid=2)
----  象棋组杀帖简析!!  (dispbbs.asp?boardid=2&id=1088)


--  作者:虞美人
--  发布时间:2004-6-16 17: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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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不同意!
[em05]
--  作者:疲马羁禽
--  发布时间:2004-6-16 17: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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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若云姐的要求,我贴我的文章出来供大家分析文风


(节选)


裴松之对所引用的资料相当谨慎,并且时时注意以真实为其出发点。并“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内以备异闻”;“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辨”。但是,裴松之并不是圣贤,如果他的论辨不加思考的全盘的接受,显然不是治史的态度。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谈到,辩证伪事时,应该举出反证,反驳错误的史事。而最好的证据,就是直接史料。所谓“伪事之反证,以能得‘直接史料’为最上”。


废话说了那么多,现在转入正题了,说是拍砖完全是为了多吸引一些目光,求诸学兄为某解惑。


且看《蜀志·马超传》中裴松之引注《山阳公载记》的一段文字:


超因见备待之厚,与备言,常呼备字,关羽怒,请杀之。备曰:“人穷来归我,卿等怒,以呼我字故而杀之,何以示於天下也!”张飞曰:“如是,当示之以礼。”明日大会,请超入,羽、飞并杖刀立直,超顾坐席,不见羽、飞,见其直也,乃大惊,遂一不复呼备字。明日叹曰:“我今乃知其所以败。为呼人主字,几为关羽、张飞所杀。”自后乃尊事备。


后面接着是裴松之的论辨:


臣松之按以为超以穷归备,受其爵位,何容傲慢而呼备字?且备之入蜀,留关羽镇荆州,羽未尝在益土也。故羽闻马超归降,以书问诸葛亮“超人才可谁比类”,不得如书所云。羽焉得与张飞立直乎?凡人行事,皆谓其可也,知其不可,则不行之矣。超若果呼备字,亦谓於理宜尔也。就令羽请杀超,超不应闻,但见二子立直,何由便知以呼字之故,云几为关、张所杀乎?


顺手翻译一下:


裴松之说:马超无路可走才投奔刘备,刘备给了他爵位,怎么可能傲慢到直接称呼刘备的表字?而且刘备入蜀,关羽守荆州,世人皆知,而且关羽写信问诸葛,马超的才能谁可比。关羽没进过蜀地,有怎么能和张飞一起站与刘备身后呢?人们做事情,都做那些可以做的,如果知道不可以做,也就不会去做。马超如果真的称呼刘备表字,那也一定是因为合乎情理。假设真的关羽请求杀了马超,马超不可能没听说。只看到关羽张飞站与刘备身后,又怎么可能就知道是因为称呼刘备表字的缘故,马超险些被关张所杀呢?说话不符合道理,实在是让人非常气愤。


这里我就非常不明白了,[羽、飞并杖刀立直,超顾坐席,不见羽、飞,见其直也,乃大惊,遂一不复呼备字。]为什么“不见羽、飞,见其直也”?按照裴松之的解释就非常不通,这句话前后矛盾,一会不见,一会又见了。按照我的理解,“不见羽、飞”后面省略了“入席”,这样句子就不会产生矛盾,并能很好的解释为什么马超会大惊。刘备开大会,请马超入席,马超没有看见关羽和张飞入席,却看见他们仗刀立在刘备左右。很明显,关张对刘备这样谦恭的态度使马超联想到自己平时对刘备直呼其字的轻慢。马超是聪明人,自然明白关张这场戏是演给谁看的,也应该想到继续呼刘备表字的后果。裴松之说“超若果呼备字,亦谓於理宜尔也”显然是错误的。


裴松之又说“令羽请杀超,超不应闻”。这也奇怪了,羽请杀超,马超凭什么就一定要知道?退一步说,马超知道羽请杀超,那又怎么样?关羽写给诸葛亮要求与马超比武的信不也是“示遍宾客”的吗?


裴松之还说“羽未尝在益土也。……不得如书所云。羽焉得与张飞立直乎?”


那我们再来看历史记载:


建安十四年(209)十二月,东吴军事统帅周瑜病死,刘备得荆州江北诸郡,任关羽为襄阳太守、荡寇将军,带兵屯驻江陵。


建安十六年(211),刘备应刘璋之请率军西征入川,留诸葛亮、关羽镇守荆州。次年,曹操率大军击吴,羽执行诸葛亮联吴抗曹的战略方针,与曹将乐进、于禁战于青泥(今湖北省安陆县东),击退了曹兵的进攻。


建安十九年(214),刘备进攻雒城(今四川省广汉县)失利,急调诸葛亮、张飞、赵云等入川支援,留关羽独守荆州。是年六月,刘备攻克成都,自领益州牧,正式任命关羽都督荆州事务。


建安二十年(215),孙权向刘备索要荆州,备借故推托,吴蜀矛盾加剧,孙权派往长沙、零陵、桂阳三郡官吏尽被关羽逐之。孙权道吕蒙袭取长沙、桂阳,备亲率5万大军顺江而下与之争锋,羽亦带3万精锐之师进至益阳(今湖南省益阳市西)与鲁肃对峙,双方剑拔弩张,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是年二月,曹攻汉中,备怕益州有失,即遣使与孙权讲和,双方商定以湘水为界,以东的长沙、江夏、桂阳三郡属孙权;以西的南郡、零陵、武陵3郡属刘备。


建安二十四年(219),刘备击败曹操占领汉中,自称“汉中王”,拜羽为前将军、假节钺,列“五虎上将”之首。八月,羽乘孙权与曹操交兵之机,率其主力北上攻打樊城、襄阳,放水淹杀曹军,斩杀曹将庞德,收降于禁,威镇华夏。就在关羽志得意满之时,同年十月,孙权遣吕蒙抄其后路,袭取荆州。羽腹背受敌,军心涣散,处境危艰。十一月,羽从樊城撤军,企图夺回荆州,途中连遭吴军截击,部卒走失,战斗力大减。羽见夺回荆州无望,且战且退,先抵麦城(今湖北省当阳县东南),欲逃往西川与刘备会合。十二月,羽从麦城败退临沮章乡(今湖北省安远县北),被孙权伏兵所擒,与子平同时遇害。


的确关羽在荆州的时间有10年,这是世人皆知的,但是谁又能保证这10年关羽只呆在荆州了呢?《山阳公载记》记载的那件事发生的时间应该是在刘备进汉中王之前,即建安二十四年(219)。215年刘备和孙权基本达成协议,分荆州而治,可以说战事并不紧。而215年到219年这5年多的时间里,关羽有没有可能回蜀见刘备一趟?话又说回来,要是两兄弟十年时间不相见,倒反而有些不能理解了。就算是普通镇守一方,也应该有述职的时间。


--  作者:惜花雨
--  发布时间:2004-6-16 1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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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好多帖子哦,就只有酒杯哥哥有这个给对话加上种种修饰动作的习惯。这两篇都有一个人客栈为活动地点出现。

他是高手,不会留有太多破绽,只看到这些了。

--  作者:惜花雨
--  发布时间:2004-6-16 1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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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饼的狮子虽然写的也是武侠,但是更注重的是心理活动的描写。而杀帖是以情节推动的,并不带有太多感情叙述。 
[em04]我的能力就这样了,错了表怪偶。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6-16 18:46:23编辑过][/color][/align]
--  作者:惜花雨
--  发布时间:2004-6-16 18: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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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昱华贴杀若云


织不尽的春梦


织梦,织梦
指间绕着
江南柔情的风


风便是往事
抚也抚不平的浪


河流推开冰层
奔跑在春天的路上
百花像迎接英雄一样
为他抛洒五彩的祝福
欢呼声响彻云霄


织梦的女子轻吟浅笑
入怀暖的是去岁的碧草和玉柳


织梦,织梦
织不满的心窗
悬满季节的冷寒


烟雨江南,凭窗远眺,孤山、内湖、长堤、游船、行人,都一一入画。啜了口expreeso,这杯渐冷的咖啡,比烈酒更令若云迷醉。当然,真正让这个离乡多年的江南女子迷醉的不是咖啡,而是往事。


门铃突然响起,若云的心中像泛开了潮水,怎么也无法平静,潮红悄然攀上她的双腮,强自镇定了一下自己,若云打开了房门,一束被满天星簇拥着的玫瑰将若云刚刚退却红润的脸重新映红。然而,玫瑰后面转过来的面孔却是陌生的,若云的心一下子跌入了谷底。


“您是若云小姐吧?”


“是的,我是。”


“这是黄先生预订的鲜花,请您签收。”


签了字送走花店的伙计,若云把玫瑰一朵朵地插向紫色透明的花瓶,往事随着散漫的思维游弋在知梦女子的脑海里。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多年后若云才读懂这两句诗,才明白儿时与黄昏相处的那段日子,实是名副其实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幼时的若云扎着羊角小辫,整天跟在黄昏的身后,“昏哥哥,昏哥哥“地叫着,像个尾巴。开始不喜欢和女孩子玩的黄昏总会把“小跟屁虫” 弄哭,随着年龄的一天天增长,慢慢的黄昏成了若云的小保镖,成了若云心目中的小英雄。
“云儿,长大以后你做我最好看的新娘子好不好?”黄昏曾经这样问若云,若云很郑重地点点头。那纯纯的誓言,若云至今仍记得它的美丽。那年,黄昏九岁,若云八岁!


黄昏和若云从小学到中学念的都是同一家学校,虽然不同级,但也天天一起上学,一起下学,邻里的长辈长戏称他们是“小俩口”。黄昏高中毕业后考取了北方的一所艺术院校,学习音乐,而一年以后,若云放弃了自己一直种爱的文学,也报考了黄昏所在的那所艺术院校学习美术。到了黄昏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正式建立了恋爱关系。


黄昏在还剩不到一个学期就毕业的时候,忽然离开了学校,而那时若云正在做社会实践没在学校。黄昏走的时候连句话都没给若云留下,而且此后的一段时间,若云也没有收到任何黄昏的消息,几次电话到黄昏的家里都是黄昏的父母接的,只说了句黄昏不在就支支吾吾地挂了电话。心急如焚的若云,好不容易挨到放假,在黄昏的家里若云并没有见到黄昏本人,黄昏的父母说黄昏去了音乐的天堂维也纳,到那里去进修音乐了。


不久以后,若云真的接到了来自维也纳的来信。


云儿:


请原谅我走的匆忙 ,没来得及和你打招呼。你还好吗?听我父母说你一直在打听我的消息。傻姑娘,别着急,我很好的。我现在已经基本安顿下来了,一安顿下来就开始给你写信了。


……


我喜欢上这个有“多瑙河女神”之称的音乐城. 登上城西的阿尔卑斯山麓,波浪起伏的“维也纳森林”尽收眼底;城东面对多瑙河盆地,可远眺喀尔巴阡山闪耀的绿色峰尖。北面宽阔的草地宛如一块特大绿色绒毡,碧波粼粼的多瑙河蜿蜒穿流其间。房屋顺山势而建,重楼连宇,层次分明。登高远望,各种风格的教堂建筑给这青山碧水的城市蒙上一层古老庄重的色彩。


……


这里是属于音乐的,这里是属于我的,在这里我将开始我的一切,这里是我梦想腾飞的地方。


……


看了黄昏的信,若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她隐隐地感觉到自己的恋人正在被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约翰·斯特劳斯父子、格留克和勃拉姆斯这些音乐大师们所迷惑。与黄昏的信件往来中,黄昏说的都是《费加罗的婚礼》、《蓝色多瑙河》和《维也纳森林的故事》,而对若云的感情很少提及,还偶尔有意无意的提到一个同在奥地利留学的叫做寒烟的女孩子。被情所困的若云,一度陷入很低迷的精神状态,她开始对前途,对爱情产生了迷茫,紧跟着学习成绩也在急速下滑。与黄昏的信中,若云少了浪漫和痴情,却多了迷茫和恍惚,多了无奈和哀怨。痴情的女孩更是在绝望的状态下,在如玉般洁白的手腕上留下将相伴一生的暗粉色血痕。


身体的伤口容易愈合的,而心灵的创伤则只有心药才能医治。痴情的姑娘最终振作起来,靠的也是黄昏的来信。


云儿:


傻姑娘,你怎么可以去做傻事呢?我对你的爱始终没有改变,奥地利固然对我有着莫大的吸引力,但是我在这里只是吸收音乐的营养,我终究会回到江南的故乡,回到我心爱的姑娘身边的。

……


振作起来的若云,将精力醉心于自己的学业上,她和黄昏约定,自己毕业后要到达芬奇、提香、米开朗基罗的家乡去,在那个为艺术而疯狂的国度里织自己的梦。


织梦的女子和自己的恋人约定,三年的留学生活里彼此互不联系,三年后的春天,在江南的故乡,在孤山的西麓,在这满眼皆可入画的酒店里相聚。


如今若云学成归来了,当她走进这湖光山色掩映中的酒店里的时候,她的心中说不出是紧张还是兴奋。当前台服务生告诉她,已经有人为若云小姐预订了房间的时候,泪水冲出了女孩美丽的双眸,似乎这幸福来得太快了。


一张信笺突然从玫瑰的花束中飘落到地上。


云儿:


我心爱的姑娘,请原谅我,这么多年我一直隐瞒着你真相。这些年,我并没有到维也纳去,我一直住在省城的医院里,癌细胞在一天天吞噬我的生命,与维也纳的通信都是通过我在当地留学的一个同学代转的。


我不辞而别,是我想让你慢慢把我忘记。而当你一次次打探我的消息,当家人和朋友一次次把你的悲伤你的痛苦传达给我的时候,我策划了这个谎言。我一次次在我的信中提到对维也纳的喜欢,甚至故意提到那个叫寒烟的女同学,都是想让你一点点的离开我。


我的傻姑娘,我没想到你会去伤害自己,当我知道你出事的那晚,我真好恨自己。我对你描绘罗马的浪漫,对你憧憬意大利的美丽,对你诉说威尼斯大师们对艺术的疯狂,甚至我对你许诺了三年后的约会,当然我的要求是三年里我们不再联系。


我心爱的姑娘,原谅我吧,我这么做,是因为我的生命已经在以分钟计算。


当你看到这张信笺的时候,我已经在另一个世界里三年了。这一切我都是我在三年前委托我的朋友代办的。


云儿,我心爱的姑娘,我爱你。请你忘记我吧。


天堂里为你祝福的,你的爱人 黄昏


2004.6.15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6-16 18:25:22编辑过][/color][/align]
--  作者:惜花雨
--  发布时间:2004-6-16 1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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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认为这篇是女杀手写的,可能我的感觉出了错,我认为是男性的手笔。但是没发现有试杀合得上这篇的风格,春衣是可以写的,直觉里春衣并不用现代体的诗,也不喜欢将诗写在篇头。她曾经说过,不会模仿别人的帖子,只会改变自己的风格。(我很认同她的这种写作态度,活活活~~)

那么写现代体诗的就只有三丫和onlyone了。这个难分析,因为我对诗的敏锐实在太差,比较倾向是后者吧。

起风了
和着阳光的风儿又吹来
而你
又在哪里

什么时候
我们可以再一次站在那坡青草上
仰起头
看湛蓝天空中
一朵一朵白得透明的云儿飞一样地飘过
就象看旧日子
义无反顾地绝情而去

那时
云儿的影子
想必定和从前一样
携着阳光的味道
柔柔撒满我们全身

只是
你温情的手心里
必不再握有我的手
而我
只能张开十指
空空梳理吹向我的风儿
空空梳理的
还有我无法梳理的思绪

又起风了
那带着阳光香味的风儿......

--  作者:抱琴沽一醉
--  发布时间:2004-6-16 1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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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原来小公主妹妹也是要蓄意陷害我的,不管了,俺看超级烂的中超去了.
--  作者:惜花雨
--  发布时间:2004-6-16 17:47:00

--  象棋组杀帖简析!!

先分析贴杀一才的谢军


1.浅笑试春衣-----------------春衣文章比较朴实动人,没见过她写武侠。
2.无花飞雪--------------------飞雪的文章绝对有份量,每一篇都是独立完整的。
3.烧饼的狮子-----------------试杀帖是武侠内容,关注
4.黃昏---------------------------偶不熟,但看杀帖带有青年少年的味道
5.抱琴沽一醉------------------金牌杀手,文风多变,关注
6.寒烟---------------------------感觉同春衣,平实不花巧
7.疲马羁禽--------------------玩游戏是新手,辩论高手。
8.onlyone ---------------------好诗,镜象化的语言
9.三Y  --------------------------没法看文风,只能通过投票观察吧

--  作者:惜花雨
--  发布时间:2004-6-16 17: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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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第二轮 谢军贴杀一才



六月天气,炎阳如火,中午时分,路上行人甚少,一身着褛衣的少年,孤独地行走在石板铺成的大道上。
脚上的烂鞋,踢蹋在石板上,发出清晰的啼嗒声。
那少年行入襄阳城中,脚步缓了下来,擦了擦双眼,白眼转动,露出一对小又黑亮的眼珠子,四顾环盼。
看来这位少年不是在闲溜达,是找人或找东西?
片刻,少年在一丐儿前停下脚步,只见他左手在怀中摸索了一小会儿,掏出一串铜钱,毫不吝啬的丢给他面前的小乞丐。接着向前走,边走边脱下身上的褂子,在临近的一家茶馆坐下。给自己叫了一坛女儿红,五斤牛肉,一阵狼吞虎咽。
那丐儿诧异地盯着出手阔绰而身着褴褛的少年,缓缓起身,不近不远随在少年身后,停在了茶馆对面的屋檐下。
褛衣少年喝光酒吃完肉,朝那丐儿走去。步履匆匆且稳健,完全没了刚才的孤独与沧桑。走到丐儿身边,拍拍他的肩膀说:“我有要事需要你家公子帮忙,烦请引见。”
丐儿一愣,回答道:“这位爷是认错人了吧,小的只是一穷乞丐,并非有钱人家的书童。”
褛衣少年收回搭在丐儿肩上的手,道:“转告你家公子,残剑断臂,六月初十,一个人客栈,一个人一坛酒,一盘肉一件衣服,无杯无碗无筷。”


一个人客栈,坐落在襄阳城外十余里的一小岗子上。离城不远,可也不近,客栈的生意显得有些冷清,满座的情况也就难得一见,客栈的主人为了减少开支,掌柜的身兼小二,倒茶上酒端菜收帐一个人搞定。
六月初十,晌午,天气阴的有些可怕,黑漆漆的,欲雨无雨,行人经过客栈,都停留了下来,等待暴雨的来临。
客栈难得一遇的盛况,十来张桌子都坐满了客人。喝酒喝茶的各自海侃着,并期待大雨的消逝。
有一个赤膊少年,对门而坐,独占一桌子。这个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奇怪的是他的桌子上摆着一坛酒却没有碗盛,放着一盘肉却没有筷子夹,还有一件破旧的衣服搁在桌边。那赤膊少年想是在等人,他不时的张望客栈外面的道上。
嗒。。嗒。。嗒,马蹄声由远而近,伴着马蹄而来的是渐密的雨点。
那马车停在客栈门前停下,只见一个华衣公子从车内走出来,走进客栈。
站在门口四下环顾,径自走向赤膊少年的那张桌子。缓缓地说道:“朋友,我可以坐这吗?”
赤膊少年微微地抬头,冷峻的目光,缓缓扫掠了那华衣公子主仆二人,冷冷地道:“残剑断臂。”
“一个人一坛酒,一盘肉一件衣服,无杯无碗无筷。”那华衣公子接道:“无花公主让你找我有什么事?” 他说话的时候举止潇洒自然,不慌不忙,但却自有一股冷漠、霸道之气势,震慑人心。
赤膊少年眼睛一亮,急急忙轻声说道:“
无花谷前日收到一封怪异书信,要我们在六月十五之前搬出无花谷,否则杀无赦,落款为寒烟。中原武林并未见过如此称号之人,公主担忧异域怪人相中本谷,而谷中之人抵挡不住,特遣小的出谷请公子前往助阵。”
华衣公子吩咐身边的书童道:“一才,叫小二拿上等好料喂喂马儿,我们准备上路去无花谷。”
六月的雨,说下就下,说停就停,一阵暴雨,压住了路上的尘土。一辆豪华的马车朝无花谷疾驰而去。
“三位请止步,本谷不接待男子。”抵达无花谷之时,天色已黑,在通往无花谷的深处的小道上,两个素衣女子持剑而立,冷冷说道。
嗖嗖两声,两枚铜钱印在两素衣女子额头,二人应声倒地。褛衣少年一脸的焦急,轻轻地道:“谷中每个人都认识我,可能我们回来晚了,不知道公主现在怎样?公子请注意,如今谷中的每人都可能已是敌人。”
华衣公子与被叫做一才的书童紧紧随在褛衣少年身后,急速往无花谷深处前进。临近无花宫,但闻一角黑影中喝道:“打!”数点白芒,破空而至。华衣公子残剑疾舞,一阵金铁交鸣,寒芒尽为击落,纵身一跃,疾如海燕掠波,起落之间,已到了大厅外面。身法快速绝伦,庭院中暗影处埋伏的甚多暗器手,暗器还未来及打出,华衣少年已然跃近厅门。
一美貌少女受制于一面目狞狰的大汉之下,厅中大椅端坐着一位老者,两侧灯光照耀中只见所有人全身白衣,背上斜插长剑,只不过二十一二的年纪,但神情冷漠,端立不动,一股肃煞之气自然流露。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6-16 17:54:30编辑过][/color][/align]
--  作者:惜花雨
--  发布时间:2004-6-16 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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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杯的帖


第二回 黄沙万里,群魔乱舞,浮云过眼空余恨。

“血滴子”们最近可以说倒霉到了极点,流浪汉被人救走不说,还遭惹了不少是非。江湖上不少人物为了寻找流浪汉都找上了“血滴子”的晦气,丐帮女帮主湘妃、流星门女门掌电子、清风细雨楼楼主夫人细雨三大女剑先后闯上门来,要不是防范紧密,后果不堪设想。“血滴子”头目无嗔大师召集所有属下商讨对策。崆峒派掌门泓一进言道:“流浪汉是唯一的线索,一定要抢在其他人之前找到他。大师是皇上亲封的二品御前侍卫长,何不责令当地官府悬赏捉拿,就说他是朝廷缉拿的要犯。”无嗔点头称是,一旁唤过狂醉派弟子“壶里乾坤”酒杯:“这事就交由你去办吧。三天之内务必捉到此人,否则提头来见。”

酒杯领了令,一路来到乌里雅苏台将军府,大将军飞云知道“血滴子”的势力,自然不敢怠慢。酒杯说明来意,飞云忙应承下来,吩咐手下人去执行。“血滴子”的人骄横惯了,即使在这位大清国功勋卓著的大将军面前,也免不了骄横之态。酒杯本是好酒之徒,却并不善饮,几杯酒下肚便有了几分醉意。飞云陪着笑给酒杯满了杯酒:“大侠是皇上身边的红人,这次能劳动大侠亲自出马的案子,贼人一定不是等闲之辈。”酒杯乜斜着眼睛看了看飞云:“那是自然,这次不仅我出马了,我们头无嗔大师,崆峒的泓一掌门都来到漠北了,还不就为了这个案子。”飞云暗自一惊,心道,一个人客栈的秘密连这批雍正的爪牙也惊动了,看来非得提前下手了。

乌里雅苏台大将军飞云陪着“血滴子”酒杯一直喝到夜色阑珊,酒杯已经烂醉如泥,大将军也有了七八分的醉意。飞云吩咐手下人将酒杯扶到客房,自己也回内宅休息去了。

夜色苍茫,峭壁悬崖已经看不大清,只见黑巍巍的峰峦轮廓,孤星在齿状的山巅上闪烁,银河已被云彩遮掩,周围一片静寂。群山崔巍,夜幕里的大将军府被山峦,被黑夜,被乱舞的群魔吞噬着。远处传来狗叫声,山谷里发出汪汪的回响,惊醒了大将军卧房里昏暗的孤灯,使人产生一种神秘莫测的感觉。

黑色的夜幕,黑色的院落,黑衣人倒挂在大将军卧房的窗柃上。“哈哈,我还当血滴子那帮家伙都是什么了不起的角色,今天来的那个酒杯也算是血滴子十大高手之一,却只是个烂酒鬼,还一喝就醉。”这声音洪亮而又清晰,是大将军飞云在说话。接着一个轻柔委婉的语调响起:“将军,血滴子是雍正的贴身爪牙,绝对不可轻看的,还是小心为上。”“云儿放心,我已经在那酒杯的酒里下了药,他会一直昏睡,不睡足三十六个时辰是醒不过来的。”“将军,血滴子找你做什么?”“唉。”飞云叹了口气:“还不也是为了一个人客栈里的珠宝和武功秘籍。说什么让我下令悬赏捉拿国家钦犯,这种小把戏能骗得了谁?现在连小儿都知道谁找到了流浪汉就相当于打开了宝藏的大门。”

屋子里沉默了很久,才再次响起女人的声音:“莫非流浪汉在我们这里的消息走漏了?”“不会的,这个秘密没有人会知道的。”一阵脚步声传来,惊动了卧房里的大将军夫妇的同时也惊动了房上的黑衣人。

“将军,夫人,断箫公子回来了,正在偏房候着呢。”小丫鬟匆匆地跑来通报。

“将军,断箫表哥回来了,一定带回了什么消息。”“嗯,当初我的人引开血滴子的注意,那白衣女子才能轻松救下流浪汉,同时断箫也就一直跟上了她。”房门开启,大将军飞云和夫人“散花女侠”云儿一起走出房门。
……

无边无际的沙漠像黄色的大海,太阳照在上面,万点光亮闪耀。沙漠中迎来了第一批客人,大将军飞云、“散花女侠”云儿、“沙漠之狐”断箫公子和将军府的几名顶尖高手率先出现。一行人走不多时就发现四周跟随而来的不速之客陆续赶到。天下第一大帮之称的丐帮弟子在女帮住湘妃的率领下始终和将军府的人保持着不密不疏的距离。清风细雨楼、流星门、天山派以及少林武当诸帮派陆续赶来。“血滴子”的人是最后出现的,一向先人一步的御前侍卫们这次落到了最后,和他们派出去执行任务的酒杯还沉醉在将军府的客房里有关。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6-16 17:56:51编辑过][/color][/align]
--  作者:xiaowen
--  发布时间:2004-6-16 17:53:00

--  

同意


--  作者:抱琴沽一醉
--  发布时间:2004-6-16 1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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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主妹妹,你说我习惯给对话加修饰,我不否认,我的确有这习惯,我加修饰,是为了避免帖子中都是说啊,道的,云什么的字眼,你看看那杀贴虽然把对话修饰了,可最终还是落在了一个"道"和一个"说道"上,如果不可避免的要用说或者道,干脆直接说好了,没什么好修饰的.
--  作者:惜花雨
--  发布时间:2004-6-16 1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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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杯哥哥说得有道理,我仔细看了看,的确细节有点不一样。今天已经看昏头了,围棋那边也没写分析呢。唉~~如果又冤到你,偶的信心要受打击乐。
--  作者:虞美人
--  发布时间:2004-6-16 1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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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篇帖子绝对不是酒杯写的

虽然我非常非常想让他出局赢一顿饭

但是

那帖子绝对不是他的

他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

绝不会写少于2000字的帖子

--  作者:若云
--  发布时间:2004-6-16 1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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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one我不认识,但看他的诗却和帖我的帐子有些联系,下一轮一定要验一验他呢。

从马儿的试杀帖看,他是个写分析文的行家,写那种情感文学不一定在行,所以可以再看看以后的杀帖再说。

酒杯这一轮一定要验。


--  作者:onlyone
--  发布时间:2004-6-16 2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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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认识大家呀,只认识无花飞雪,一回生二回熟。:P

我的试杀帖不是诗啊
[em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