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红网论坛 (http://202.103.69.41/bbs/index.asp) -- 情感交流 (http://202.103.69.41/bbs/forumdisplay.asp?boardid=5) ---- 说个故事 (http://202.103.69.41/bbs/showthread.asp?boardid=5&rootid=&id=25718) |
-- 作者:在人群中 -- 发布时间:2002-12-27 16:12:00 -- 说个故事 有兄妹三人,大哥是个秀才,二哥经商,三妹嫁人。 一天,有个小偷去大哥家偷窃,大哥家狗叫,小偷隔着水沟用翻墙的铁钩打狗。大哥上前呵斥,小偷再抡起铁钩把他也打了。于是无辜被打的大哥一状告到县衙,状纸是这样写的:“彼,以铁制之钩钩,隔沟沟,打吾狗一钩钩。彼,又以铁制之钩钩,隔沟沟,打吾一钩钩。彼以铁制之钩钩隔沟沟打吾狗一钩钩,能忍;彼又以铁制之钩钩隔沟沟打吾一钩钩,可否?!”县太爷一看这状纸,骂道,写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个简简单单的事弄的这么复杂,给我拉下去打二十大板。 又一天,三妹死了老公,想改嫁,欲请大哥拟状纸,二哥反对,说你瞧,上次明明他有理,结果一个状纸弄的自己反挨板子,你这状纸我来写。二哥以三妹的口吻这样写道:“民妇新寡,翁壮叔大,瓜田李下,该不该嫁?”文辞简约,意思明白。十二字就说明改嫁的理由:老公死了,家里公公健壮,叔叔年龄也不小了,就像在瓜田旁系鞋带在李树下伸手理帽子,会让人说闲话。县太爷一看此状说好!批“嫁嫁嫁嫁”。
[此贴子已经被在人群中于2002-12-27 16:12:16编辑过]
|
-- 作者:绊脚之石 -- 发布时间:2002-12-27 16:40:00 -- 县太爷太罗嗦,一个嫁非要说四遍,不是罗嗦就是口吃 |
-- 作者:湘天一叟 -- 发布时间:2002-12-27 17:18:00 -- 在人群中似有所指吧 |
-- 作者:在人群中 -- 发布时间:2002-12-27 17:31:00 -- 指自己对写作的一种看法 没有特定的所指:) |
-- 作者:伊梦 -- 发布时间:2003-2-11 20:59:00 -- 县太爷喜简厌繁, 人群中你那? 想看你诗以外的作品那 |
-- 作者:在人群中 -- 发布时间:2003-2-11 21:04:00 -- 嘿嘿,脸红着说:还没有呢。 |
-- 作者:伊梦 -- 发布时间:2003-2-11 21:27:00 -- 加油啊…………为了你的目标 |
-- 作者:丝竹 -- 发布时间:2003-2-11 22:59:00 -- 嘻嘻。好故事。嘻。。。 |